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0/2002
  • 公佈日期
    2002-07-2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0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行政長官辦公室 / 政府代表 / 國際協議 / 投資 / 促進投資 / 保護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荷蘭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荷蘭王國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的協定》。
  • 頁數
    第3642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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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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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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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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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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