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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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5/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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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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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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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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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2002 / 2003 / 2005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內港 / 海上交通 / 公共工程 / 承攬合同 / 排水;疏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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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 疏浚往內港航道匯流區段新航道工程 ”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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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8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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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一一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一組第87/2011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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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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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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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