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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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43/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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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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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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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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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2002 / 2003 / 2004 / 承攬合同 / 建築 / 澳門國際機場 / 污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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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 澳門國際機場污水處理站——設計及建造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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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63-11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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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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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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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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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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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