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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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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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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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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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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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 東亞 / 體育運動 / 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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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一名學士作為駐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政府代表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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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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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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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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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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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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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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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