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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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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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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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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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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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海關 / 人員 / 工作時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海關關員職程 / 增補性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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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訂定海關關員每周的工作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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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0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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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三月一日。
海關關員每周工作時數超過四十五小時,超時工作及輪值的一般制度不適用於海關關員。海關關員有權每月收取相當於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所訂薪俸索引表中100點的40% 的增補性報酬。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五期第一組第13/2005號行政命令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