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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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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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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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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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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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文憑 / 培訓課程 / 軍事化人員 / 標誌 / 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 / 澳門保安部隊 / 澳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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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由澳門保安部隊高等學校(ESFSM)教授的警官/消防官培訓課程的證書式樣——廢止十二月十六日第74/GM/94號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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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355-3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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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公佈的第74/GM/99號批。
本批示被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4/2024號行政法規所廢止。
(在第24/2024號行政法規新增的第5/95/M號法令第二十三-D條所指的批示生效前,第71/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繼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