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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7/2003
  • 公佈日期
    2003-06-0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稽查;監督;監察 / 負擔 / 2003 / 2004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體育運動 / 東亞 /
  • 摘要
    許可訂立「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建造承包工程的協調及監察」工作的執行合同。
  • 頁數
    第560-561頁
  • 註記
    刊登於二零零三年六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606頁內的號更正書(第20/2003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4/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期第一組第146/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