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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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4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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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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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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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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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品質控制 / 技術援助;技術支援 / 負擔 / 2003 / 2004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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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澳門東亞運動會體育館建造工程的技術援助及品質控制”工作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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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61-5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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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三年九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15/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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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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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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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