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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9/2003
公佈日期
2003-06-18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5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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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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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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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館業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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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聲明三星級的「財神酒店」Hotel Fortuna被確定評為具有旅遊用途。
頁數
第2782頁
註記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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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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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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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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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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