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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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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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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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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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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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規章;條例 / 職業稅 / 職業稅規章 / 稅 / 印刷品;印件;印刷單頁;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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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職業稅規章》若干印件式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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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310-13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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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一九七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八期副刊第2/78/M號法律所核准的《職業稅規章》的M/2、M/2A、M/3/M4、M/5格式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