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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01/2003
  • 公佈日期
    2003-09-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學習計劃 / 學士 / 大學學位 / 法;權利 / 澳門科技大學 / 課程 /
  • 摘要
    核准澳門科技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新的學習計劃。
  • 頁數
    第1420-1424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
    2003/2004學年之前入讀的學生經校方批准,可根據二零零零年七月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36/2000號行政命令第三條核准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完成課程。
    修改載於第36/2000號行政命令附件III及IV之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教學編排及學習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