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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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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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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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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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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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國際協議 / 歐盟 / 居留;居所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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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與歐洲共同體關於接收沒有居留許可的人的協定》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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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91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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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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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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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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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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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