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164/2003
  • 公佈日期
    2003-12-3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3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政府代表 / 旅遊局 / 澳洲(澳大利亞) / 新西蘭;紐西蘭 / 旅遊 /
  • 摘要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主席,作為簽訂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澳洲及紐西蘭市場代表提供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
    第7178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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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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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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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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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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