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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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21/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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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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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4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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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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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橋樑 / 擬訂草案 / 氹仔島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3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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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第三條澳氹大橋南面引橋處氹仔新海岸線的景觀整治和輔助道路施工方案”編製工作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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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028-202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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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被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一組第306/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所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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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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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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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