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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7/2004
  • 公佈日期
    2004-01-2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 I 2S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禽流感 / 傳染病 / 疾病 / 公共衛生 / 公益;公共利益 / 禁止 / 暫時進口 / 產品 / 韓國(大韓民國、南韓) / 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 / 日本 / 泰國 / 柬埔寨王國 / 老撾 / 印度尼西亞 / 台灣 / 廣西省 / 中國 /
  • 摘要
    暫時禁止從韓國、越南、日本、泰國、柬埔寨、老撾、印尼、台灣、廣西省、湖北省及湖南省進口的一些產品。
  • 頁數
    第58-59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並適用於尚未批准之進口准照申請。
    本批示被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七期第一組第16/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