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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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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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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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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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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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任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委員;理事 / 燃料安全委員會 / 定期委任 / 報酬 / 委員會;佣金 / 代表 / 經濟局 / 消防局 / 治安警察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海關 / 土地工務運輸局 / 港務局 / 出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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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燃料安全委員會一名主席及若干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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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79-48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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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由二零零四年一月三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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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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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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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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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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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