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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66/2004
公佈日期
2004-03-29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3 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生效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工作證;認別卡 ;證件
/
燃料安全委員會
/
稽查;監督;監察
/
人員
/
消防局
/
摘要
核准燃料安全委員會執行監察職務的人員的專用工作證式樣。
頁數
第471-472頁
註記
本批示即時生效。
相關法規
第38/2003號行政法規,設立燃料安全委員會
第18/2016號行政法規,修改第24/2001號行政法規《消防局組織及運作》。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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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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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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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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