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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83/2004
  • 公佈日期
    2004-04-19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16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規章;條例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民政總署 / 公益實體 / 社團;團體 / 文化 / 藝術 / 教育 / 體育運動 /
  • 摘要
    核准《民政總署給予資助規章》。
  • 頁數
    第599-607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期第一組副刊第423/201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民政總署給予資助規章》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條第一款第一項及第二十一條。
    本批示被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36/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