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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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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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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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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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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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文化局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保養與維修 / 升降機 / 公共部門之設施 / 澳門博物館 / 歷史檔案館;歷史檔案室 / 中央圖書館 / 演藝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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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局局長,作為簽訂為澳門博物館、 歷史檔案館、澳門中央圖書館及演藝學院扶手電梯及升降機提供維修保養服務的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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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78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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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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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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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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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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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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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