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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1/2004
公佈日期
2004-07-07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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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
/
續任;續期;更新
/
政府駐專營公司代表;政府代表
/
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
/
報酬
/
2004
/
摘要
將政府駐港澳飛翼船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一年。(黃穗文)
頁數
第4127-4128頁
註記
本批示由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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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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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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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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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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