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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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7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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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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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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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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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權限授予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政府代表 / 國際協議 / 豁免簽證 / 免除;豁免 / 簽證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馬里共和國 / 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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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一切所需權力,作為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與馬里共和國政府簽署互免簽證協定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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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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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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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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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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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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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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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