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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0/2004
  • 公佈日期
    2004-07-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8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規章;條例 / 津貼 / 財政資助 / 學生福利 / 權限;管轄權 / 教育暨青年局 / 學費 / 教學用品 /
  • 摘要
    核准由學生福利基金發放之學費及文教用品津貼之規章。
  • 頁數
    第1209-1212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39/SAAEJ/96號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二期第一組第27/2006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第四條第二款。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35/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附件第四條第二至第四款。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34/201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