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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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59/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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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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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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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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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總秘書;秘書長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報酬 / 2004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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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秘書長職務。(梁潔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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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24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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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但其效力追溯至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廢止刊登於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廿七期第二組第48/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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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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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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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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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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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