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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9/2004
  • 公佈日期
    2004-09-2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8 I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部份生效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出售;銷售 / 住宅;房屋 / 開考;競投 / 職責;授予 / 購買 / 發展合同 / 房屋局 / 福利會;福利工作 / 社會房屋 /
  • 摘要
    許可房屋局出售房屋予在《購買按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興建房屋之競投》中合資格的候選人。
  • 頁數
    第5924-5925頁
  • 註記
    廢止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五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第一組第40/GM/99號批示、
    二零零一 年八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二組第181/2001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二 年七月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七期第一組第156/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和
    二零零二 年九月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五期第一組第192/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十七期第二組第11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三款。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十六日第四十六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363/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