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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77/2004
  • 公佈日期
    2004-11-01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文憑 / 證書 / 教育暨青年局 / 印務局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職業技術教育 / 職業培訓 / 幼兒教育 /
  • 摘要
    核准由教育暨青年局發出的文憑和證書的式樣。
  • 頁數
    第1859-1870頁
  • 註記
    廢止二零零零年六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四期第一組第27/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二零零零年七月三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一期第一組第4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53/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和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54/200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29/2020號行政法規廢止本批示第一款(三)項及第三款(四)項的規定。
    本批示被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期第一組第8/2021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