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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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審計長批示 (DESCA) 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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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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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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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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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審計長批示 / 權限授予 / 保養與維修 / 合同 / 資產及勞務之取得 / 資訊設備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審計署綜合事務局 / 審計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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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授予該署綜合事務局代局長,作為簽訂有關審計署資訊設備之維修保養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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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8033-80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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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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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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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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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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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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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