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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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4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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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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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3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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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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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合同 / 供應合同 / 軍備 ; 武器 / 武器;槍械 / 爆炸物;炸藥 / 2004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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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向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供應彈藥及爆炸品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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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609-2610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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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澳門槍店。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41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