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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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DESSS) 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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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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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0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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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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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保安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代替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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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限轉授予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代局長。(陳炳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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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672-16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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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二零零零年五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八期第二組第30/2000號保安司司長批示和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126/2001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二組第38/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修改第一款第(四)項第四點。
本批示被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七期第二組第123/2009號保安司司長批示所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