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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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4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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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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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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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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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理工學院 / 合同 / 政府代表 / 居留;居所 / 承攬合同 / 藝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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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理工學院院長,作為簽訂有關《澳門理工學院南岸花園原藝術高等學校改建學生宿舍裝修工程》的執行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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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5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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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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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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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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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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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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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