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19/2005
  • 公佈日期
    2005-05-23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1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法律改革辦公室(澳門特區) / 權限授予 / 行政法務司司長 / 現代化 / 法;權利 /
  • 摘要
    將行政長官在《法律改革辦公室》事務範圍內的執行權限授予行政法務司司長。
  • 頁數
    第597頁
  • 註記
    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