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193/2005
  • 公佈日期
    2005-06-0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3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2003 / 2004 / 2005 / 合同 / 消防局 / 公共工程 / 承攬合同 / 負擔 / 建築 /
  • 摘要
    許可將九月二十四日第22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作修改。
  • 頁數
    第649-650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九期第一組第228/2003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