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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29/2005
  • 公佈日期
    2005-07-04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27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廢止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津貼 / 財政資助 / 教育機構 / 私校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制度 / 免費教育津貼制度 / 教育暨青年局 /
  • 摘要
    訂定第20/2002號行政法規所指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 頁數
    第745頁
  • 註記
    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五/二零零六學年起產生效力。
    修改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0/2002號行政法規第三條第一款(一)項所指的免費教育津貼金額。
    替代二零零二年九月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第20/2002號行政法規的附表一。
    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第三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11/2006號行政法規默示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