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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88/2005
公佈日期
2005-08-10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32 II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敘述詞
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民政總署
/
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
委員;理事
/
代替
/
摘要
委任一名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以代替民政總署另一名代表。
頁數
第5558頁
註記
相關法規
第21/2004號行政法規,設立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
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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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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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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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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