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3/2005
-
公佈日期2005-08-17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澳門旅遊基金 / 政府代表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
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提供第十七屆澳門國際煙花比賽匯演之煙花物料、炮筒及有關設備的運輸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
頁數第5650-5651頁
-
註記
-
相關法規-
-
已更改-
-
廢止-
-
不生效-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