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77/2005
-
公佈日期2005-08-22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委員會;佣金 / 職責;授予 / 助學金 / 高等教育;大專 /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澳門基金會 / 社會文化司司長 / 碩士學位 / 博士學位 / 獎學金 /
-
摘要修訂第2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設立研究生資助發放技術委員會)第二款及增加第九款。
-
頁數第892-893頁
-
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修改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款。
在二零零四年十月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二期第一組第255/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增加第九款。
-
已更改-
-
廢止-
-
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