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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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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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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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4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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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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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權限的轉授 / 局長;司長;主任;董事;校長;院長;總監;館長 / 旅遊局 / 政府代表 / 承攬合同 / 公共工程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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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旅遊局局長,作為簽訂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舊控制塔的改建及擴建工程承攬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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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5863-586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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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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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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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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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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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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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