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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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7/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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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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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8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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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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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不動產租賃合同;租賃合同 / 大廈 / 停車場;停車位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2005 / 2006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停泊;停車場 / 國際法事務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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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中華廣場《A17》、《B17》、《C17》、《D17》、《E17》、《F17》、《G17》、《H17》、《I17》、《J17》、《K17》、《L17》、《M17》、《N17》獨立單位及地庫第四層第1號至第5號停車位的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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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41-9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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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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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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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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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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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