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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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6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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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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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6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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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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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出售;銷售 / 住宅;房屋 / 開考;競投 / 職責;授予 / 購買 / 發展合同 / 房屋局 / 福利會;福利工作 / 社會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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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第239/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許可房屋局出售房屋予在《購買按房屋發展合同制度所興建房屋之競投》中合資格的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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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798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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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廢止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七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11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修改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二日第三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第239/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