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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類別及編號
    行政命令 (ORDE) 58/2005
  • 公佈日期
    2005-12-12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命令 / 續任;續期;更新 / 定期委任 / 終審法院院長 / 中級法院院長 / 總統;主席;局長;司長;院長 / 法院 / 行政法院(澳門) / 終審法院 / 中級法院 / 初級法院及行政法院院長 /
  • 摘要
    將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院長的委任續期。
  • 頁數
    第1106頁
  • 註記
    該委任續任三年自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