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
    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15/2005
  • 公佈日期
    2005-12-26
  • 《公報》期號
    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 《公報》文本
    中文 葡文
  • 生效狀況
    具時效性
  • 敘述詞
    行政長官批示 / 修改 / 合同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供應合同 / 武器;槍械 / 軍備 ; 武器 / 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 / 爆炸物;炸藥 / 2004 / 2005 / 2006 /
  • 摘要
    許可將十二月二十九日第34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修改。
  • 頁數
    第1217-1218頁
  • 註記
    修改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第五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三副刊第340/2004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