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439/2005
-
公佈日期2005-12-30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2 I 4S
-
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
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合同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承攬合同 / 保養與維修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2005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 / 特殊和危險廢物 /
-
摘要許可訂立《澳門特殊和危險廢物處理站的設計/建造、營運及保養》的執行合同。
-
頁數第2282-2283頁
-
註記本批示被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第378/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本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