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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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2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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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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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2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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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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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調整;更新 / 津貼 / 學生福利 / 財政資助;財政支援 / 學費 / 教學用品 / 幼兒教育 / 小學教育 / 中學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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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調整給予正規教育或等同正規教育的幼兒教育、小學教育預備班、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及高中教育學生的學費津貼及文教用品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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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4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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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並自二零零六/二零零七學年起產生效力。
廢止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八期第一組第51/200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本批示被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六期第一組第34/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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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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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