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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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3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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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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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13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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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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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委任 / 委員;理事 / 委員會;佣金 /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 / 澳門格蘭披士大賽車;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 / 報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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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委任該辦公室的一名代表以非全職方式擔任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委員會成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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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25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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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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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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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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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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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