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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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35/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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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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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3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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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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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電訊 / 流動電話;手提電話 / 許可;准許;准照;牌照;假期;執照 / 行政許可 / 國際電訊聯盟 / 按金;保證金;擔保 / 費用;稅率;收費 / 章程;通則 / 投資 / 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 / 電信管理局 / 2006 / 廢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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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獲准經營一個採用CDMA2000 1X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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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036-10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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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生效。
廢止附於二零零五年六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十三期第一組第185/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第1/2005號牌照。
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四期第一組第1063頁內的更正書(第18/2006號),更正某些不正確之處。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期第一組第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批准將公司名稱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
本批示被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三期第一組第72/2010號行政長官批示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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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 第7/2002號行政法規,訂立從事經營地面流動公共電信網絡及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業務的制度。
- 第29/2004號行政命令,核准供競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經營一個碼分多址(CDMA)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跨域流動電信服務牌照而進行的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
- 第23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獲准經營一個採用CDMA2000 1X系統的公共地面流動電信網絡及提供相關的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
- 更正,更正刊登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關於附於第23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的第1/2006號牌照。
- 更正,公佈於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四日第三十三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的第235/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 第1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將第1/2006號牌照及第3/2007號牌照內所提及的“中國聯通(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ompanhia de China Uni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Uni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改為“中國電信(澳門)有限公司”,葡文為“China Telecom (Macau) Limitada”(英文名稱為“China Telecom (Macau) Company Limi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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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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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