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 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公告 (AVCE) 31/2006
- 公佈日期2006-08-28
- 《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5 I
- 生效狀況生效
- 敘述詞行政長官公告 / 公約;協定;協約 / 稅務豁免 / 稅 / 代表 / 中國澳門駐葡萄牙經濟貿易辦事處 / 東方葡萄牙學會 / 葡萄牙 / 領事館 / 澳門特別行政區 / 中文;漢語 / 葡萄牙語 /
- 摘要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葡萄牙共和國訂定對其代表處及職員適用的稅務特權協定》。
- 頁數第1105-1108頁
- 註記公佈該公約的正式中文及葡文文本。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四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四十六期第二組第21/2007號行政長官公告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葡萄牙共和國訂定對其代表處及職員適用的稅務特權協定》由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起對雙方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