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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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DESSASC) 9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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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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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9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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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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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 學習計劃 / 學士 / 法;權利 / 大學學位 / 高等教育;大專 / 課程 / 澳門科技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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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並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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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20-12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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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新學習計劃適用於自2006/2007學年起入讀的學生,其餘學生須按照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二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八期第一組第101/2003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的學習計劃完成有關課程。
本批示核准的有關課程學習計劃被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期第一組第90/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所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