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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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29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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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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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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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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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稽查;監督;監察 / 公共工程 / 2006 / 2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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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交通事務局大樓設計連建造承包工程之監察”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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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32-12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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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被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二期第一組第224/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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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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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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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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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