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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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DESSTOP) 15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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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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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37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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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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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修改 / 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 土地 / 不動產租賃;租賃 / 批給合同;特許 / 批給;特許 / 建築 / 住宅;房屋 / 商業;貿易 / 停泊;停車場 / 氹仔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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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修改一幅以租賃制度批出,位於氹仔島北安灣填海區,鄰近氹仔東北馬路的土地的批給。(海明灣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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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9214-92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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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批示即時生效。
載於附件編號為土地工務運輸局第6182.04號案卷及土地委員會第45/2006號案卷之合同作為本批示的組成部份。
更改批給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其批給合同公佈於一九九一年九月十六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三十七期第149/SATOP/91號批示,並經一九九四年六月一日《澳門政府公報》第二十二期第二組第55/SATOP/94號批示、一九九九年三月十七日《澳門政府公報》第十一期第二組第16/SATOP/99號批示及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澳門特別行政局公報》第五十一期第二組第196/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所修改。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九期第二組副刊第55/201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宣告土地(PO5d地段)的批給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