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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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長官批示 (DESCE) 30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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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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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44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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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具時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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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長官批示 / 負擔 / 澳門特別行政區財政預算 / 合同 / 勞務提供;服務的提供 / 2006 / 2007 /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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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許可訂立提供“望廈社會房屋建造工程——第一期的協調及監察”服務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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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268-12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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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五十二期第一組副刊第38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修改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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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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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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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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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