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isMac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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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及編號行政命令 (ORDE) 5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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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200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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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報》期號特區公報 (BORAEM) 50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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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狀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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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述詞行政命令 / 標誌 / 博物館 / 郵政局 ; 郵電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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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核准通訊博物館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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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數第1410-14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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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記本行政命令自公佈翌日起生效。
本行政命令被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十四期第一組第57/2018號行政命令所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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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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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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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不生效-